- 通知公告
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通知
关于做好 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通知
各市、区财政局:
为做好本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,现将江苏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201 7 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苏财会[201 7 ] 32 号)文件转发给你们,同时就我市申报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:
一、严格贯彻省评审文件精神
201 7 年度高级会计师申报要求、评审条件、收费标准等请按江苏省厅苏财会[201 7 ] 32 号《关于做好201 7 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做好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初审工作
各市 (县)、区 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厅《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苏财规[2011] 11号)文件的要求,及时将评审信息传达给评审申报人员,同时严把材料质量关,对送审材料对照 网络申报平台 进行初审,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确认, 将经核实的申报人相关信息填入《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》。 并于 7 月 18日 至 7 月 20 日报送市财政局(报送地址:苏州市西中市127号, 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 内)。
三、材料报送的时间与地点:
1、 苏州市区(姑苏区、工业园区、新区)材料报送时间 : 201 7 年 7 月 3 日至 7 月 18 日 (工作日), 上午 9:00——11:00 , 下午 13:00——16:00 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2、 苏州市区材料报送地点: 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1号楼101室(苏州市西中市127号) 。 报 送期间 咨询 电话:65113179 , 其他工作日电话:6861 6751。
3、 各市(县)、吴中区、相城区、吴江区送审者按照所在地财政局指定的时间、地点报送。
四、 申报信息的查阅与下载
《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苏财规[2011] 11号)、《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》(苏职称[20 17 ] 10 号)及申报材料的格式、要求等 请 登录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 (http://www.szczkj.suzhou.gov.cn ) 查阅或下载取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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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、区财政局:
为做好本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,现将江苏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201 7 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(苏财会[201 7 ] 32 号)文件转发给你们,同时就我市申报工作具体事项明确如下:
一、严格贯彻省评审文件精神
201 7 年度高级会计师申报要求、评审条件、收费标准等请按江苏省厅苏财会[201 7 ] 32 号《关于做好201 7 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做好申报工作的组织和初审工作
各市 (县)、区 财政部门要按照省厅《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苏财规[2011] 11号)文件的要求,及时将评审信息传达给评审申报人员,同时严把材料质量关,对送审材料对照 网络申报平台 进行初审,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确认, 将经核实的申报人相关信息填入《江苏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》。 并于 7 月 18日 至 7 月 20 日报送市财政局(报送地址:苏州市西中市127号, 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 内)。
三、材料报送的时间与地点:
1、 苏州市区(姑苏区、工业园区、新区)材料报送时间 : 201 7 年 7 月 3 日至 7 月 18 日 (工作日), 上午 9:00——11:00 , 下午 13:00——16:00 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2、 苏州市区材料报送地点: 苏州市财会教育中心1号楼101室(苏州市西中市127号) 。 报 送期间 咨询 电话:65113179 , 其他工作日电话:6861 6751。
3、 各市(县)、吴中区、相城区、吴江区送审者按照所在地财政局指定的时间、地点报送。
四、 申报信息的查阅与下载
《 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苏财规[2011] 11号)、《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》(苏职称[20 17 ] 10 号)及申报材料的格式、要求等 请 登录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网站 (http://www.szczkj.suzhou.gov.cn ) 查阅或下载取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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